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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对兰州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公司及物业行业专家人员入库的公告
【作者:站点管理员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8-18 16:12:44 】
关于成立对兰州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公司及物业行业专家人员入库的公告8月10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实施了《兰州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规定》(试行),根据该规定要求,市房产局将于近期组织建立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公司及物业行业专家库,负责我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的第三方物业服务评定工作。目前,物业服务评估公司及物业行业专家库报名工作已面向社会全面开始。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的企业。 (一)可报名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 2、注册资本50万元(含)以上;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评估监理业务所需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 4、具有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于报名前到市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方可参与报名。 (二)可报名物业行业专家库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家应当遵纪守法,热心物业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道德品质和职业声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有从事物业服务行业专家活动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具备环境管理、设备管理、资料管理、财务管理、法律等某方面的专业知识; 5、掌握和熟悉国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考核验收标准和物业服务行业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依时参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或者其他活动; 6、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在物业管理行业有良好的声望、形象,得到大多数企业认可的专业人士;或从事物业服务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在国内或国外有影响的刊物发表过二篇以上物业服务方面的论文;或经国家相关部门考试认可的物业管理师;或熟悉物业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声望的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从事物业行业教学、科研的大中专院校教师、专家。 7、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能严格履行物业服务行规行约,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和违规通报的记录; 二、报名方式 所有参与报名的企业,请携带有效证件及证明材料,至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兰州市房地产大厦),14楼1418室报名。 (一)物业服务评估公司报名应携带以下资料: 1、《兰州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备案表》)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二)物业行业专家库的人员报名应携带以下资料: 1、《兰州市物业管理专家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资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司法判决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三、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5日至10月30日止。 四、报名咨询 联系人:刘继贤 联系电话:0931—4607052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8月15日
上述文中表格请于协会网站的资料下载中或协会QQ群文件下载。